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“国际核事件分级表”的规定,核安全事件共分为7级,其中1级至3级为事件;4级至7级为事故。
在“事件”中,1级为异常;2级为普通事件,还没有产生场外影响,但有核设施内工作人员遭受过量辐射;3级属于严重事件,放射性物质极小量释放,公众所受辐射程度小于规定限值,但有核设施工作人员的健康受严重影响。
在“事故”方面,如果达到4级,则表示放射性物质小量释放,公众遭受相当于规定限值的辐射影响,同时,核反应堆堆芯和辐射屏障出现显著损坏,并可能出现工作人员遭受致命辐射的情况;5级属于具有场外风险的事故,放射性物质有限释放,此时核反应堆堆芯和辐射屏障出现严重损坏;6级和7级则分别属于重大和特大事故。